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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普洱市监察委员会监察招聘辅助人员公告55人

发布:2019-10-11 13:07:5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普洱市监察委员会监察招聘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监察辅助人员55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15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9普洱市监察委员会监察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普洱市监察委员会委托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监察辅助人员55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15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3日);

  3.户籍限普洱市户口;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和编辑等;

  6.中共党员、复退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厅(思茅区人民西路71号金德酒店一楼),联系电话:0879-2126888转808。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复印件;

  (4)本人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复退军人的证明材料;

  (5)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

  (6)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持所需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后,填写《普洱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考试

  1.笔试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是党章、党纪党规、法律相关基础知识的测试,以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运用。笔试采取在计算机上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30分,计算机操作7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问题、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气质形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填写录用表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普洱宝力管理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普洱宝力管理服务公司派遣到普洱市监察委员会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普洱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3.因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在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4.工资待遇:3053元/月(不含五险单位应交部分)。享受春节、中秋、生日等工会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79-2189210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同时通过普洱纪检监察网(http://pejw.pes.gov.cn/)或者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招聘信息栏以及普洱市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普洱就业”、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普洱宝力管理服务”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媒体。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普洱市监察委员会

  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1-2:普洱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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