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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迪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名)

发布:2019-09-09 15:05:2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迪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聘辅警30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10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3日至14日(上班时间),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白塔片区州公安局综合楼121办公室。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9年迪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迪庆州公安局将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迪庆州公安局辅警。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迪庆州监委开展对被留置人员的看护工作及做好看护任务期间的相关工作。在迪庆州监委无看护任务时,由迪庆州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本次共招聘辅警30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10名。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迪庆吉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务关系。招聘人员上岗后,按月发放工资,每人每月实领3300元,并由单位负责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发辅警服装。

  四、 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迪庆州户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6日至2001年9月6日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单侧矫正视力在4.6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不得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吸毒在册人员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辅警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三代内有精神病史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等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材料不全的不接收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13日至14日(上班时间),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白塔片区州公安局综合楼121办公室。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9月16日(上班时间)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包含法律、公安、计算机、时政等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总分100分;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或笔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笔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计算。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体能测评

  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前60名考生为体能测评人员(男女分开排名,即男前40名、女前20名),如果男第40名和女第20名出现多人笔试分数相同的,则超过60人安排体能测评,如果体能测评合格人数男低于30人、女低于15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操作,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必须三个项目全部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免测或缓测,测评结论一经做出,不再进行复测。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成绩按不合格计算。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前45名考生为面试人员(男女分开排名,即男前30名、女前15名),如果男第30名和女第15名出现多人笔试分数相同的,则超过45人安排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将在迪庆州政府网进行公示(只公示考号及成绩)。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共30名,其中男性排名取前20名,女性排名取前10名),如果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有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第一点中优先招聘情形的按优先情形办理,如果不符合优先招聘情形或同时具备优先招聘情形的,则按体能测评跑步(男子1000跑、女子800米跑)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和政审,凡存在本公告中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考察和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迪庆州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对象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所招聘辅警上岗后,因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按照减少多少、补充多少的原则进行招聘,招聘对象为本次招聘中进入面试程序而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结合考生意愿和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直接开展体检、政审、公示程序,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对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为辅警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五)一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请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凡因电话号码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对于在各招聘流程中落选人员,不再单独通知到本人,敬请谅解;

  (六)报名咨询电话:0887-8652266。

  迪庆州公安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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