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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通告

发布:2026-08-20 11:25:1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通告摘要

  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通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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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通告正文
 
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维稳信息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踏实,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40周岁,限男性。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

  1.中共党员;

  2.具有服兵役经历的退伍军人;

  3.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4.有残疾证。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形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言论,组织、参与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予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吸毒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在各类公职、编外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记录;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在校学生;

  8.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不适宜从事维稳信息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程序择优聘用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3.报名地点: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综合股(富宁县新华镇珑端街102号)。联系电话:0876-6128885。

  4.报名所需材料

  ⑴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⑵学历证书复印件;

  ⑶个人简历1份;

  ⑷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有,优先加分项);

  ⑸《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⑹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

  说明: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四、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岗位招聘条件核实报考人员资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本人。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的匹配适应性等。

  (二)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通过电话、短信统一通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面试地点,考生须按时到场签到,逾期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优先录用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相关专业学历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后每月2600元以上。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招聘,请勿轻信虚假招聘信息。

  (二)考生务必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听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岗期间需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电话: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综合股,0876-6128885。


  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6年8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nfn.gov.cn/fnxrmzf/ynfnxtzgg/pc/content/content_2089552924963540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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