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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临沧市镇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3人)

发布:2026-03-30 16:44:4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云南临沧市镇康县公安局招聘公告摘要

  2026年临沧市镇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4月10日(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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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市镇康县公安局招聘公告正文
 
2026年临沧市镇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报经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按“公开、公平、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条件

  本次招聘镇康县公安局勤务辅警23人。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形体适中,无残疾,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治安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备熟悉电脑、软件开发、体育教学等专业特长、持有摩托车、C1以上驾驶证及高学历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在镇康县公安局辞职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全日制在校学生;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环节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7日至4月10日(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报名前仔细阅读《镇康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在“镇康公安”或“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镇康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后自行下载附件《2026年镇康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本人亲自填写“报名人员基本信息”栏和“报名人员的家庭成员信息”栏,并认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贴好1寸正规照,自行到本人户籍地派出所进行盖章初步政审,由户籍地派出所考察民警在报名表的“考察结论”栏,按注明要求写明结论后,签字、盖章。

  现场报名时携带已填写和盖好章的《2026年镇康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的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近期免冠一寸正规照1张。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报名地点

  镇康县公安局主楼一层大厅。

  (二)健康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3.体检时间:报名期限内。

  4.体检医院: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

  5.关于健康体检的说明:报名者符合公告“招聘基本条件”,且到户籍地派出所初步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现场报名前自行到医院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进行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表》里的所有项目均须进行体检,体检表的“体检结论及建议”必须有医生的结论、医师签字、体检医院签章。现场报名时提交已进行体检的体检表及公告要求的其它各项材料。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镇康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四)政审环节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笔试环节

  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科技、人文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七)综合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

  (八)公示环节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不良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程序

  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三、薪酬待遇

  镇康县公安局勤务辅警薪酬待遇每人每月5243.39元(含五险一金),实行《镇康县公安局辅衔晋升机制》发放辅衔工资,统一配发制式服装,配备必要的勤务警用装备。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情况,影响招聘等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应聘失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应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镇康县公安局把此次有综合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后期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补录。

  (五)应聘者报名前仔细阅读《镇康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按本公告要求准备和提交报名相关材料。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镇康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和镇康县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

  联系电话:0883-6630232

  本公告由镇康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CjvMBviki6_E7wSXGvuQ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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