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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红河州弥勒市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信息科工作人员公告(1人)

发布:2025-12-10 20:37:3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云南红河州弥勒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摘要

  2025年红河州弥勒市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信息科工作人员公告已公。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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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红河州弥勒市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信息科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院信息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医院开诊运营规划,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信息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条件

  详见《弥勒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信息科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12月01日及以后出生的);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形成PDF格式文件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mlsrmyyrlzyb@163.com。压缩包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报考岗位+毕业学校+专业+最高学历+姓名”(如:MRY01信息科工作人员某某大学某某专业硕士研究生张三)。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

  (二)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1.《弥勒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信息科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签字按手印);

  2.《弥勒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信息科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质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6)。

  (三)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届时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岗位要求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弥勒市卫生健康局3-5。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对所提交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及相关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将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1: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医院组织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在“弥勒卫健”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

  六、公示和合同签订

  (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弥勒卫健”微信公众号公示。

  因下述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人选中依次进行递补,各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之前的各个招聘环节个人放弃的、体检不合格的。

  (二)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三)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弥勒市人民医院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岗位待遇

  依据个人专业能力及经验,月薪8000-15000元,具体面谈;社会保险、工会福利按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所签的“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执业资格证所注册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

  (五)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监督程序

  医院纪委对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九、本公告由弥勒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熊老师18788286625

  杨老师19173492427

  (二)监督电话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0873-6122360;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6122386。

  十、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弥勒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弥勒市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红河人才网   
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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