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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普洱市澜沧县教体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第一批招聘公告(7人)

发布:2025-11-18 10:30:0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云南普洱市澜沧县招聘公告摘要

  2026年普洱市澜沧县教体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第一批招聘公告已公。澜沧县教体行业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7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8:00至2025年11月20日18:00。现场时间: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09:00-12:0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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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普洱市澜沧县教体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第一批招聘公告

  为加快澜沧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办学水平,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2026年度澜沧县教体行业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澜沧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岗3名。

  (二)澜沧县民族中学:高中教师岗2名。

  (三)澜沧县第二中学:高中教师岗2名。

  详见《2026年度澜沧县教体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第一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采取校园招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26年度澜沧县教体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第一批招聘岗位表》(附件1)对应岗位相关条件及要求的应聘人员。(招聘高校按附件2及符合条件毕业院校范围确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专业能力,拥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满足相关资格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日(发布当月1日),年龄条件为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承诺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

  7.毕业年限为2024年、2025年、2026年;

  8.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附件3)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执行,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只允许以其中一份学历、学位相对应的相关信息作为报名及资格复审、考察的依据;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5年11月1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录用(聘用)的编内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5年11月1日前,通过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4.2021年至2025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含取得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度澜沧县教体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第一批招聘公告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发布,第一批招聘工作结束后若有岗位剩余则发布第二批招聘公告,时间待定。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种方式报名,且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方式、多岗位报名或不符合招聘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澜沧县教体行业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5)、《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附件6),符合其他毕业院校及专业要求的,由招聘领导小组以应聘人员提供《证明(模板)》(附件7)进行界定。

  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024年、2025年毕业生:《澜沧县教体行业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5)、《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附件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证明》(附件7)。

  2026年毕业生:《澜沧县教体行业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5)、《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附件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有效身份证、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单(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明》(附件7)、就读高校出具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8:00至2025年11月20日18:00。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可及时向招聘单位了解个人报名审核情况。应聘考生需将报名提供材料制作成PDF文件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如:82728001+XXXX大学+XX专业+硕士研究生+张三),报名材料中,个人签名处一律用黑色签字笔手写签字。

  邮箱地址如下:

  (1)澜沧县第一中学报名邮箱:1402084804@qq.com;

  (2)澜沧县民族中学报名邮箱:2581613566@qq.com;

  (3)澜沧县第二中学报名邮箱:1803700681@qq.com;

  特别说明:网络邮箱报名人员,报名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认真核对预留手机号码,保持手机畅通,如因本人未接听电话、关机、手机号码错误等原因导致本人未收到报名材料现场核验及面谈通知的,视为弃权处理。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报名。超过规定时限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不接受报名。

  时间: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09:00-12:00。

  地点:全国高校2026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长春国际会展中心3-4号馆)。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政策及设置岗位条件等,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成功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四)开展面谈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及报名所需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谈,无法联系或未按时按点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1.面谈时间、地点

  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09:00-12:00。地点:全国高校2026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长春国际会展中心3-4号馆);网络报名人员需到招聘会参加面谈。

  2.面谈内容、方式

  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逐一面对面交流,主要围绕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意愿、语言表达等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岗位适配等情况。

  3.确定面试人选

  面谈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人选须达到面谈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进入面试人选按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少于3:1确定,出现确定面试人选放弃,招聘单位可及时在符合条件应聘人员中递补;如达不到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本场面试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结合招聘实际,可适当放宽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但不得少于2:1。面谈仅作为择优确定面试人选的环节,不影响面试评判及成绩。

  (五)开展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接到通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及报名所需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无法联系或未按时按点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对象

  通过面谈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

  2.面试方式

  采用模拟课堂和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2日(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地点:全国高校2026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长春国际会展中心3-4号馆);

  4.面试设置

  本次招聘面试由澜沧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在面试地点设面试考场2个(分别设中学文科综合教师面试考场、中学理科综合教师面试考场),候考室、考点办公室各1个,每个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考生席。

  5.面试内容

  采取模拟课堂教学+专业知识问答方式进行,模拟课堂题目由考生根据本人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现行高中教材自选自备,选取一课、一段、一章、一节、一项等作为模拟课堂教学题目。面试主要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评价。

  6.面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面试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招聘后续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在本考场所有面试结束后现场张贴公布。

  7.面试注意事项,详见附件8。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招聘单位与经面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及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违约事宜。

  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应聘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供全部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招聘单位将按程序进行入职信息查询。

  (二)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检与复检医院不得重复,费用自理。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信息核查,凡存在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因应聘人员放弃以及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签订聘用合同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应聘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未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政策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澜沧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符合《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澜沧县引进教育人才政策措施〉的通知》(澜组发〔2025〕1号)规定中三类人才引进的,同时享受其他补助政策。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老师0879-7221369

  2.澜沧县教育体育局钟老师0879-7233090

  3.澜沧县第一中学 彭老师0879-7221245

  4.澜沧县民族中学 张老师0879-7220586

  5.澜沧县第二中学 游老师0879-7511027

  (二)查询网站

  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

  (三)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保持预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不及时查看或错误获取信息及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对本人报名填写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导致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签订就业协议或三方协议前自愿放弃视为自动放弃,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十二、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对待本次招聘事宜,签订就业协议后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聘用后未按规定到岗,服务期满前因个人原因辞职等行为视为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普洱市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在禁考期限内不得报考普洱市内事业单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1月13日

  文章来源:澜沧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lancang.gov.cn/info/5847/7749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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