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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昭通市镇雄县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发布:2023-03-14 13:16:1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摘要

  2023年昭通市镇雄县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通告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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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市镇雄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正文

2023年昭通市镇雄县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为做好我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根据《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的通知》(昭人社通〔2022〕108号)、《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通知》及《昭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镇雄县融媒体中心2名,镇雄县会计事务管理局2名,镇雄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1名,镇雄县价格认证中心1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昭通市镇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为科技事业奉献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普通招生计划2023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和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19年至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招聘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研究生。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6.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除需具备以上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

  (1)镇雄县会计事务管理局需具备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镇雄县融媒体中心、镇雄县价格认证中心和镇雄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岗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普通招生计划“双一流”高校(国家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可以放宽到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相近专业,具体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确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 现役军人。

  2. 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

  3. 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4. 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为PDF文件,并按所需资料顺序排列,经打包压缩后(压缩包命名格式:“报考单位+岗位+考生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面试前1日内将所需资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未按要求上传和提交审查,不予受理报名。

  网络报名方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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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名所需材料:《昭通市镇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昭通市镇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签字按手印)、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学校盖章的《成绩登记表》、身份证、获奖证书的原件及一式一份复印件、1寸电子照片。

  3. 考生报名时,每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本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考生所报岗位进行考生面试考核,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5.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告知其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择优予以招聘。面试工作由昭通市镇雄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保密局、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进行全面考核。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报名人数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电话通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迅畅通。

  3.面试总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不含),面试分数低于最低控制分数者,不得进入后续招录环节。如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且需要淘汰时,成绩并列者用另一套备用试题加试面试。

  (四)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镇雄新闻网公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合格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意向性录(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确定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优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昭通市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体检。拟录(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如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由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公开招聘意见,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因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公开招聘单位报到者,由公开招聘单位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才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否则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考生必须准时到达面试地点,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在面试过程中,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六)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过程中,考官不得吸烟、交头接耳,不得离开面试考场,若需上卫生间的,需监督人员陪同。

  (八)整个招聘过程接受镇雄县纪委监委驻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870-3120676(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由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在整个招录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h1TBmuohyDWZZ6j8vJh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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