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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玉溪市华宁县交通、路政协管员岗位招聘公告(24人)

发布:2021-07-09 18:20:1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云南玉溪市华宁县交通、路政协管员岗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云南玉溪市华宁县交通、路政协管员岗位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和《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管养〔2018〕36号)要求,现结合华宁县实际情况,就推进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交警协警、路政协管员,辅助治理我县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户籍在华宁县或长期在华宁县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限男性(因工作岗位是在设卡点堵卡,轮换上夜班)。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服从岗位分配和工作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6日之后出生),具有高中(职高、技校)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督调查的人员、尚在处分期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岗位、职数

  招聘单位:华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华宁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岗位设置及职数:交警协警12名,路政协管员12名。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内到华宁县政务局一楼大厅(二办公区)就业服务窗口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人员需本人持相关证件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短信报名。

  4.报名必须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小一寸免冠蓝底正面证件照2张,背面需填写姓名;

  5.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进行面试。

  (三)资格审查

  由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查验所有原件后退还本人,交复印件一份。凡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7月16日下午14:30-17:30。

  面试地点: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宁康街5号)。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参照国家新修订《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县医院统一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5个工作日内由拟聘用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2.考察由相关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现实情况。若有参与非法组织、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的,确定为不合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所骋用的辅助执法人员按每月3500元执行(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相关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

  (九)聘用期满安排

  辅助执法岗位的服务周期暂定为1年,聘期届满后,如需要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

  三、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在报名、面试等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重要提示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面试及后续相关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时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面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面试。报名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五、报名咨询电话

  华宁县就业局:0877-5013606

  监督电话:0877-12388

  华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华宁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2021年7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4864351&cate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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