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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临沧临翔区凤翔街道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公告(20人)

发布:2021-07-09 18:10: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云南临沧临翔区凤翔街道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公告已发布,云南临沧临翔区凤翔街道招聘一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9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云南临沧临翔区凤翔街道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社区网格化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性质

  (一)招聘名额:20名(男性)。

  (二)岗位性质: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是协助城市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待遇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18—45周岁。

  2.初中以上学历。

  3.公安院校(公安技术类)、复退役军人和体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持有准驾车型E驾驶证及有特殊技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工资待遇

  按实际上班时间计算120元/天,由聘用单位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不包吃住)。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3.临沧市户籍。

  4.体型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5.具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口头表达能力和承压、履职能力。

  (四)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的;

  2.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的;

  3.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协管员工作,因违反规定被辞退、开除的;

  6.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7月5日至9日通过多彩凤翔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凤翔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317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驾驶证、近一个月医院开具的身高、体重、视力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3张小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有工作单位的,需开具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4.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填写《招聘报名表》。

  (三)面谈

  1.面谈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面谈地点:凤翔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

  3.面谈资格:达到报名条件并按程序报名的应聘者。

  4.面谈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

  (四)体检

  在面谈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规定,由凤翔街道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后的第二天,可由报名人员本人向凤翔街道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报名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谈表现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由凤翔街道负责,主要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谈表现依次递补)。

  (六)公示

  政审结束,根据政审结果和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凤翔街道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根据面谈表现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凤翔街道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招聘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面谈的情况,依次替补人选。

  五、聘用

  岗前培训合格的,将招聘录用综合执法协管员情况函至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聘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聘用单位与本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凤翔街道对个人工作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方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凤翔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 2153794,举报电话:2153206。

  临翔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RnkOLyemtkNCuzQp-0E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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