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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普洱市澜沧县融媒体中心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2020-10-16 14:28:0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普洱市澜沧县融媒体中心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0年普洱市澜沧县融媒体中心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澜沧县融媒体中心工作实际,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申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市委组织部批准,面向社会特殊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拉祜语男播音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澜沧县融媒体中心2020年事业单位特殊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2018年、2019年、2020年)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7.通晓拉祜族语言、文字,具备拉祜语表达、文字翻译等能力;

  8.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取得播音主持资格证,中共党员,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会干部、团委干部人员。

  (三)性别和户籍要求:男,澜沧籍。

  (四)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0年9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0年9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 近五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 现役军人;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特殊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特殊招聘公告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发布网站为澜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lancang.gov.cn)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澜沧县融媒体中心三楼办公室。

  3.提供材料:(1)所有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3),同时需提交2张近期个人生活照(非艺术照),3-5分钟的拉祜语播音新闻稿件视频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2)2018年、2019年毕业生按岗位要求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资格证、在校学习成绩单、本人身份证、获奖荣誉证书、相关社会实践材料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资料。(3)2020年的毕业生,未能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件的须出具学校证明(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历层次、学历性质等考生基本情况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进行审核。并于体检前按岗位要求携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书、证件进行审核的,将取消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4.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2比例方能开考,未达1:2比例的,取消本岗位。

  5.资格审核合格后直接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

  1.考试时间

  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考试结束。

  2.考试地点

  澜沧县融媒体中心二楼会议室。

  3.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包含拉祜语文字翻译、拉祜语播音主持业务知识、新闻或专题播报、现场提问、观看个人提供的音像资料,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长为30分钟。

  4.考场设置:考场设在县融媒体中心二楼会议室,考试过程全程摄像。

  5.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上五项成绩之和。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分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进入招聘后续环节;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生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作为体检、考察对象。若成绩相同,则考试内容第三项成绩高者胜出。

  6.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支付。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形,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提请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到市级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根据我县县情实际,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是对考生尿液样本进行检测,考生按照《体检日程安排表》的安排,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安排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此项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被考察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政审情况进行审核,还需提供被考察人员的征信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否则不予考察通过。考察工作于2020年11月12日前完成。

  (六)公示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澜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3日—23日(七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七)聘用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县委组织部,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五、重要提示

  (一)特殊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澜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ncang.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此次特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在特殊招聘工作中若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有关考试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澜沧县范围内的人事考试。

  (六)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进场。具体防疫须知见附件4。

  (八)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胡艳华 0879—7222338

  李函潞 0879—7222338

  (二)查询网站

  澜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lancang.gov.cn)。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试或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3.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即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待遇。

  七、本公告由澜沧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澜沧县融媒体中心2020年事业单位特殊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3.澜沧县融媒体中心2020年特殊招聘报名表

  4.考生防疫须知

  澜沧县融媒体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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