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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昆明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20-09-17 15:28:4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昆明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分至9月29日下午17:00分截止;考试科目: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科目一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二为综合类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推荐参考云南事业单位课程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20年昆明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为昆明市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昆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应用、昆明市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及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申请、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等工作。包括对PPP项目推进流程及业务工作方案提出工作建议,承担PPP项目组织申报和咨询培训、信息统计、监测、绩效评价和以奖代补等管理工作;承担中国清洁机制发展基金贷款项目咨询、申报等管理工作;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筹集、垫付、追偿、核销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等工作。

  昆明市财政局债务监管中心为昆明市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等工作;承担全市债务信息监测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定期报告政府性债务举借及风险防控情况;配合做好政府债券申报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招聘单位报名时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参加2020年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已进入拟聘公示环节人员;

  (5)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昆明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及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再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具体操作详见《昆明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流程》(附件3)。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分至9月29日下午17:00分截止;应聘人员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在工作日咨询(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71-63370360、0871-63340298。

  昆明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871-63546266、张老师0871-63960305。

  昆明市财政局债务监管中心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871-63546266、高老师0871-63968661。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财政局及具体招聘单位负责。专业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审查。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2.考试方式、科目。

  (1)考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总分200分。

  (2)考试科目: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科目一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二为综合类综合应用能力。

  3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准)。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为准。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应聘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将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持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因本人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从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说明。

  (4)专业、学科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审核。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

  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具体面试事宜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昆明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考。

  2.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共两科,总分2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科目一成绩×50%+科目二成绩×50%)×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科目一成绩×50%+科目二成绩×50%)×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阶段; 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另行加考面试,以加试得分高的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七、考察、体检

  (一)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考察和体检人选。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和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也不得擅自放宽条件通过审核。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方案、招聘简章由昆明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驻昆明市财政局纪检组:0871-67399549

  昆明市财政局机关纪委:0871-6352133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附件1:昆明市财政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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