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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公告4人

发布:2019-04-29 14:59: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云南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公告4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4月29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怒江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岗位空缺实际及工作需要,报经州委组织部同意,我院拟面向全州各基层法院遴选公务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范围、职位及人数
  此次遴选面向我州各基层人民法院在职在编公务员,遴选人数为4名,遴选岗位如下:
  1.办公室岗位,遴选1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2.研究室岗位,遴选1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3.组织人事科岗位,遴选1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好的文字功底,中共党员。
  4.法官助理岗位,遴选1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A证。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公开遴选报名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基层法院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见习期除外);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其中属科级的报名者,任现职级要满1年及以上(2018年4月1日以前任职),报名后提拔且有试用期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6.身体健康;
  7.公开遴选需要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录用公务员或新提拔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遴选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4月29日
  2.报名方式:原则上要求报考者到现场报名,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经批准,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到现场报名,委托报名的,可将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询组织人事科。
  3.报名材料
  (1)《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需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当场审验后返还本人);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报名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名单届时通过怒江法院网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遴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裁减职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岗位,也可以放弃报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三部分构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材料写作和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等。按40%计入总成绩。
  3.经历业绩评价,主要由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职位匹配度、工作业绩三大部分构成。主要考核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
  经历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程序。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对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委托怒江州人民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由我院另行委托省级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按1:2的比例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由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过程中,有出现不合格情形的,视情况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的,由院党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怒江法院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州纪委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州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86—3565512(政治部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886-3565551(州纪委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3565568(州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
  五、有关事项
  (一)特别提醒:由于本院员额法官编制已满,报考人员如果属于员额法官的,请在报考时提供书面承诺,若作为遴选人员入选,将自愿申请退出员额。
  (二)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报名信息采集表(官网未发)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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