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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昆明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讲解员公告

发布:2017-11-27 10:33: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云南昆明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讲解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 28 日,报名地点: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招聘19人,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云南昆明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讲解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宜良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合同制书记员、讲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书记员、讲解员共19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9名)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合同制书记员、讲解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工资待遇参照现行宜良县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一般岗位人员薪酬待遇(含社会保险)核定。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文体、播音主持专业及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在同等情况下优先);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
  5、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重听、色弱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符合检察院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2、已就业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 28 日
  报名地点: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宜良县匡远街道办汇东西路中段)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笔试成绩占25%,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体能测评为达标。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以主观题为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业务知识、文稿写作、逻辑思维能力。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入场笔试。
  (二)计算机技能测试
  1、计算机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文字录入,文档编辑处理等。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取得司法考试C证以上的考生不用参加笔试及计算机技能测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按照笔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以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入面试,(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无论笔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如何,均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科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过程中,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评或明知自身进行测评可能产生风险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免测或缓测,测评结论一经做出,不再进行复测。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进入后续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和政审人选的确定: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并进行公示。
  2、政审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考察考生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宜良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替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在确定人员进入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评、聘用等环节,都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若途中有人离职和新增人员岗位,则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录。
  2、此次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讲解员的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体能测评委托第三方完成,面试、体检、政审由宜良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完成。
  报名咨询电话: 0871-66391404
  纪检监督电话: 0871-66391405
  宜良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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