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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石林县事业单位2017年6月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7-06-22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昆明市石林县事业单位2017年6月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上午10:00-6月26日下午17:0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石林县2017年7个单位(系统)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石林县简介
  石林县位于昆明市东南部,全县国土面积1719平方千米,距省会昆明78.07千米。境内有驰名中外的喀斯特自然风光和阿诗玛彝族风情旅游胜地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景区——石林风景名胜区。2016年底,全县辖鹿阜街道办事处、石林街道办事处、板桥街道办事处、圭山镇、长湖镇、西街口镇、大可乡。全县有汉族、彝族、白族、苗族、壮族等27个少数民族,户籍人口250994人,其中:彝族8675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4.57%,占全县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6.19%。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学科、专业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国民教育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年龄18—35周岁,即:1982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5—2017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2017年6月21日上午10:00—6月26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流程
  ①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标准:白底彩照,规格160*210)--在附件中上传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才能初审通过)--提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提交后不可进行修改操作)--选择报名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确认后不可修改操作)。
  ②缴费--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经系统审核通过人员即可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7年6月21日上午10:00-6月26日下午19: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缴费,未缴费人员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524506。
  2.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
  (2)报考人员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和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其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中所列“具体专业”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方可通过资格审核,请考生在填写所学专业时,严格按毕业证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专业填写;若填写“所学专业”多字少字,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具体专业”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不匹配的,经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系统审核不合格者,由石林县相关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与岗位的匹配性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请在2017年6月26日下午19:00前完成缴费后,方可参加考试。
  (4)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数。因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岗位,其报名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参与岗位调剂,由本人向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联系电话兼传真):0871-67796492),申请递交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不参与岗位调剂的,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退还。
  (5)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报名信息负责,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面试前现场审核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6)取消的招聘岗位,报名考试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集中办理退费(联系电话:0871-67796492)。
  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在工作日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7月12日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不支持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考试的科目和范围: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法律基础、国家方针政策、职业道德、公共服务意识,党的纪律要求和基本知识、科技和人文常识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请参加考试的考生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4.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数与进入审核人数低于1:3的岗位,可进行资格复审;出现等额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3.复审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已就业的,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④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和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但资格证暂未发放的,提供成绩通知单或相关证明。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岗位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人;限招彝族岗位人员现场缴纳彝语测试费50元/人。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低于1:3或者等额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其中:报考限招彝族岗位的考生,需进行石林本地彝语口语测试,测试主要内容为彝族文化、日常接待和日常用语等。
  3.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另行通知。
  4.面试、彝语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5.参加面试、彝语测试注意事项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的时间,准时到达面试地点集中,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未按规定到达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察、体检
  1.考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以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如同一岗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及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5.体检的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另行通知。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七)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其中,有彝语测试科目的岗位,彝语测试卷面总分100分,占总面试成绩的30%,其他面试内容总分100分,占总面试成绩的70%,面试、彝语测试计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成绩的平均分作为面试、彝语测试成绩,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
  3.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如下:
  不限彝族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限彝族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彝语测试成绩*30%+其他面试内容成绩*70%)*50%。
  4.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
  5.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O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四)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和滇发改费昆石证字[2013]024001号核准的收费标准,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缴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缴纳),彝语测试费50元/人(仅彝语测试人员缴纳)。
  (五)根据《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昆发[2013]15号)规定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47号)文件精神,户籍或生源地为石林籍的,石林籍(户口)界定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之前已石林籍(户口)。
  (六)请报考人员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期间通讯畅通,如出现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七)本招聘公告由石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石林县监察局:0871-67796277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796492
  附件:1.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石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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