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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招聘公告

发布:2017-06-21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6月23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官渡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
  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
  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决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太和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8名专职民政事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基本条件
  1、户籍仅限官渡区、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四区。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志于从事社会救助工作。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要求。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
  7、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社会工作者。
  8、具备基本条件1-3项,且具有社区居委会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的, 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包含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费,其中岗位补贴为2500元/月/人,自上岗当月开始发放。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6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共3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昆明市民航路229号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
  3、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需要携带相关材料: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材料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具有社区经历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3)报名者凭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于2017年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4、咨询电话:0871-63182642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民政事务知识及相关法规政策。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面试。面试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40%折算带入综合成绩。面试期间,如进入面试的考生自动放弃面试或因故被取消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顺序替补其他考生参加面试,如顺序替补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 :1的比例由报考者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
  (五)考试结果公告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将成绩在街道公告栏及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自行查看。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太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街道社会事务科办公室报到,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若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街道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871-63125717
  五、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太和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太和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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