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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昆明市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选调公告

发布:2022-01-25 15:45:0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年昆明市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选调公告已发布。昆明市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寻甸县教育体育系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6名,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9:00至2月15日17:00截止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其公布如下:

2022年昆明市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选调公告

  为做好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招考招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寻甸县教育体育系统具备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寻甸县教育体育系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见《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5.具有本单位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2月);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8.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核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由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公告及后续各个环节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kmxd.gov.cn/)、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公开发布。考生可自行登录该网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9:00至2月15日17:00截止,报名审核通过并缴费即报名成功,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3.报名方法:浏览器打开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选择“网上报名”专栏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网络报名流程》(附件7)。
 
  4.报名需上传证件、材料
 
  (1)《寻甸县2022年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审核把关,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
 
  (2)有效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3)报考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工作经历及年度履职考核证明(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由本人申请并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供选调单位审核,若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在提交前认真检查。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每个选调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削减选调岗位的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削减选调岗位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7.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选调人员于2022年2月17日12:00至2月20日9:00登录报名网站(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规定科目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示期间,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影响排名的,以查分结果为准。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选调岗位按照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或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考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选调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二次。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寻甸县2022年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2份,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审核把关,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
 
  (2)有效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原件各1份;
 
  (4)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装小一寸蓝底彩色证件照2张;
 
  (5)工作经历及年度履职考核证明原件1份;
 
  (6)笔试准考证;
 
  (7)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复审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相应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相应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办理调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调入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到选调单位报到,并按主管单位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照云南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提前报备。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截屏彩色打印在一张A4纸上,考前48小时之内到当地医院提前做核酸检测,有异常情况的及时报告寻甸县教育体育局或就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考试考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市流动和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纪律监督
 
  1.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内容。因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适时关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参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3〕第014001号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
 
  3.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4.报考人员若放弃选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寻甸县教育体育局0871-62663135
 
  监督电话:寻甸县纪委监委派驻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0871-62665496
 
  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2654181
 
  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1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ynpta.net/wpage/shtml/p_100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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