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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玉溪市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76人)

发布:2021-12-31 14:09:1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年云南玉溪市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已发布玉溪市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拟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6人,校园招聘: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年云南玉溪市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根据《玉溪市建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玉人社发﹝2020﹞83号)、《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91号)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元江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拟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专业技术人员7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和用人单位自主选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玉溪市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拟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6人,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玉溪市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提前招聘编制内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
 
  2.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5.发布公告之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服从医院分工,在元江县紧密型医共体服务期限不少于10年:
 
  (1)元江县人民医院、元江县中医医院:服务期不满提出辞职赔偿违约金300000.00元(叁拾万元整);服务期不满5年不得申请调出我县,服务期满5年不满10年提出调动赔偿违约金300000.00元(叁拾万元整)。
 
  (2)元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元江县妇幼保健院、元江县各乡镇卫生院:服务期不满提出辞职赔偿违约金50000.00元(伍万元整);服务期不满5年不得申请调出我县,服务期满5年不满10年提出调动赔偿违约金50000.00元(伍万元整)。
 
  临床医学、中医等一年进行两次理论考试的专业,须2年内取得本专业所需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其他专业3年内。如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且不予以任何经济补偿。
 
  7.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提前招聘岗位表)。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校园招聘: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大理大学、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等高校进行招聘,具体招聘时间、地点由医共体或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后通知应聘者。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提供个人简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表等复印件,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由招聘组对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试。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由临时抽调的考官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4.确定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应聘者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5.签订就业协议。由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条款(应聘者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弃权或提出解约的,按就业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再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22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6.报到及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就业协议视为无效。
 
  7.体检。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体检的按违约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医疗岗位属于特殊行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乙肝病原携带者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8.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真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9.公示。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不再依次递补)。公示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10.聘用。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奖励办法
 
  提前招聘人员,医院给予以下奖励:
 
  (一)元江县人民医院
 
  1.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给予人民币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奖励,分5年支付,每年20000.00元(贰万元整)。
 
  2.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硕士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给予人民币150000.00(壹拾伍万元整)元奖励,分5年支付,每年30000.00元(叁万元整)。
 
  (二)元江县中医医院
 
  1.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给予人民币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奖励,分5年支付,每年20000.00元(贰万元整)。
 
  2.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硕士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给予人民币1500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奖励,分5年支付,每年30000.00元(叁万元整)。
 
  六、招聘纪律
 
  (一)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招聘组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考录资格。工作人员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0877-6016288。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报名和面试测评。
 
  (二)“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高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报考者,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报名和面试测评,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参加报名和面试测评。
 
  (三)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报名和面试测评,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面试测评场所。
 
  (四)“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面试测评场所。
 
  (五)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面试测评及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八、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
 
  元江县人民医院:0877-6011792 yjxrmyyrsk@126.com
 
  元江县中医医院:0877-6011473 ynyxyjzyy@126.com
 
  元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77-6015200yjcdcbgs@163.com
 
  元江县妇幼保健院:0877-6164188 yjfybjybgs@163.com
 
  元江县澧江卫生院:0877-6183100 dashupin@163.com
 
  元江县甘庄中心卫生院:18187760120 yjxgzyy@126.com
 
  元江县曼来镇中心卫生院:0877-6090778 yjxmlzzxwsy@163.com
 
  元江县因远镇中心卫生院:18787720721 yywsybgs@163.com
 
  元江县羊街乡卫生院:0877-6310383 yiagie@163.com
 
  元江县那诺乡卫生院:0877-6315064 yjxnnxwsy@163.com
 
  元江县洼垤乡卫生院:0877-6390042 waodiwu@163.com
 
  元江县咪哩乡卫生院:0877-6510042 miliwu@163.com
 
  元江县龙潭乡卫生院:0877-6340042 yjltxwsy@126.com
 
  附件:
 
  元江县卫生健康局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9246351&cate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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