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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文山州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城乡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公告

发布:2021-12-29 10:02: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云南文山州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城乡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公告已发布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管理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云南文山州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城乡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公告

  为充实西畴县城乡管理人员力量,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管理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配合城乡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工作。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城乡管理协管员10名,其中:男性7名(身高在160㎝以上),女性3名(身高在158㎝以上)。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乡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分配,适合城乡管理一线工作。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

  (五)退伍军人及法律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属于编外人员,不纳入编制内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单位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由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考核,实行一年一聘。签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4000元(含单位及个人自筹部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西畴县骆家塘村委会上新民村小组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西畴县西洒镇上新民村)二楼法规股。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76—7825435。

  3.报名程序:应聘者根据本方案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如实填写《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城乡管理编外协管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A4纸复印件一份。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二)笔试

  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评应试者的文化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应变能力等方面,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政审,对不符合方案规定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七)录用

  1.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薪酬待遇由县级财政保障。

  2.拟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本人在录用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六、有关事项

  (一)此次协管人员招聘由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自行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有关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并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委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发现本次招聘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监督举报地址:西畴县人大四楼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876—7629889。

  (四)西畴县城乡管理协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在限额30名内落实退一补一制度,剩余已参加面试未被录用人员作为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协管人员后备人才库,有协管人员退出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符合体检及政审条件的,补充进入县综合执法局协管人员队伍。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czw.gov.cn/zwyw/tzgg/content_2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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