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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丽江市永胜县未就业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公告

发布:2021-12-14 14:49:5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云南丽江市永胜县未就业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笔试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00-12:0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云南丽江市永胜县未就业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公告

  为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卫科教发﹝2020﹞2号)、丽江市卫生健康委会员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丽江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丽卫发﹝2020﹞30号)文件精神,妥善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拟对未就业安置的4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进行定向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统一规范、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程序

  本次未就业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工作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确定安置对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结合乡镇卫生院空岗及岗位需求情况依次选择岗位。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

  2.报名地点:永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与规划信息股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 6521318。

  3.报名要求: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永胜县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报名表》,领取《准考证》。若档案审查及考核考察合格者不愿报名参加笔试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安置,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考核考察

  1.考核考察对象及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与永胜县卫健局签订了《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的2021年毕业未就业安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附件1)。

  2.考核考察方式。考察采取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由县卫健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共同提出考察意见。档案审查及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安置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00-12:00。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4.笔试地点:永胜县卫生健康局5楼会议室。

  5.其他。笔试测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对试卷上的考号等信息进行封条处理。阅卷工作由命题组人员开展,阅卷人员在县纪委派出的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参照标准答案进行阅卷,并对成绩进行再次复核。笔试阅卷结束后,当场公布笔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体检

  笔试结束后,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在县委纪委监委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完成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安置资格。

  (五)选岗

  根据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状,结合目前乡镇卫生院空岗情况及岗位需求,本次招聘分为临床医学和中医类两个专业类别,共提供4个岗位供考生选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其中,2名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永胜县期纳镇中心卫生院、永胜县三川镇中心卫生院选岗,2名中医类专业毕业生在永胜县期纳镇中心卫生院、永胜县顺州镇中心卫生院选岗。择优选岗工作由县卫健局负责,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公示

  县卫健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按照程序填写《云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及所有相关资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卫科教发﹝2020﹞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永胜县纪委监委反映,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定向医学服务年限为6年(服务年限含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满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遵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卫科教发﹝2020﹞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卫科教发﹝2020﹞2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考生在报名时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永胜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遵守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五)咨询电话。永胜县卫生健康局:0888-6521318。

  (六)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0888-6521012。


 

  文章来源:http://ljhrss.lijiang.gov.cn/xljrsj/c101886/202112/ac122d644dd54f0caee21d6e487da9c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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