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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普洱市江城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公告

发布:2021-11-30 16:24: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云南普洱市江城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公告已发布江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数为14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3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云南普洱市江城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江城县人民政府同意,江城县公安局将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身份和管理

  1、身份。留置看护人员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列入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

  2、管理。留置看护人员由江城县公安局统一负责日常管理,江城县纪委县监委统一安排使用。

  二、招聘人数

  江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数为14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3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愿从事公安看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女性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2021年11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或持有B2以上驾驶资格证者优先聘用。

  (七)报考人员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九)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十)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且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十一)户籍不限。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有吸毒史、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7、现役军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疤痕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聘用。

  (一)报名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本人前往县公安局二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共同组织。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20)。

  报名联系人:张警官 13987940050、0879-3722937。

  1.现场报名流程为:自行下载打印《江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填写→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报名点报名→签订《江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备注:前往报名的考生需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消毒措施工作。报名期间,考生请自觉排队并保持间隔1米的距离,切勿大声喧哗。

  提供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关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涉及招聘资格特殊规定的,需提供所需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2.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政审

  报考留置看护人员的考生自行下载《江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政审表》,填写完整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盖章,报名时提交《政审表》。

  (三)资格审查

  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和解释,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四)体能测试

  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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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能测试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可测试三次,取最好成绩;10米×4往返跑、1000(8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空缺的,则从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从体能测试项目中,按1、2、3项顺序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体检医院为江城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七)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一)合同签订。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待遇保障。留置看护人员的工资待遇保障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月拨付,月工资为3873元(含单位及个人需缴纳保险),同时参照人民警察意外伤害保险的标准给予购买意外伤害险。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时每人每天给予补助35元的执勤津贴补助,在国家法定节日执行看护任务的每人每天按100元的执勤津贴补助。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参加江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同时积极关注“普洱江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或不关注所发布的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普洱江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江城县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县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中遇到问题共同协商。

  江城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6m-UIen0xfHoBgMnP-8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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