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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保山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公告31人

发布:2020-08-12 14:19:5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云南保山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公告31人已发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 24:00 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20年云南保山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公告31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 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00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保 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 现将 2020 年保山市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 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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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0 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 2018 届、2019 届未落实工 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 2020 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结业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未落实工作单 位”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 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 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 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 年 8 月 11 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网站、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保山新闻网站、各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 24:00 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2020 年保山市医疗卫生机构专 项招聘补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电子版(扫描件), 承诺书(考生须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扫描件通过网 络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报考市 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各单位指定邮 箱,报考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如下:

  保山市人民医院:yyrsk123@sina.com

  保山市中医医院:84912705@qq.com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ynbscdc@126.com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bssbjy@126.com

  保山市中心血站:2486345311@qq.com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14312196@qq.com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sdxwjjrsg@163.com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tcwsjrsg@126.com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wjj6121192@163.com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1258816550@qq.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纸质材 料报名;

  (2)应聘者电子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学 习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 学位证均须教育部认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 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 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普通 话水平、外语水平、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上述 材料电子版请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 PDF 格式,未按要求格式 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4.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将《2020 年保山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 招聘补充招聘报名表》及电子简历发送到对应邮箱造成报名不成 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5.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电子简历中涉及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以 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原件、承诺书原件。

  (三)资格审查:8 月 22-23 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市直各 医疗卫生单位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查,报考县级及以下 医疗卫生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审查。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工作小组查阅个人报名扫描件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 1:5 的比例,在监督人员 的监督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报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8 月 25 日进行面试,市直医疗卫 生单位招聘岗位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 区)招聘岗位面试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 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 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 100 分计算,75 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 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 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

  (七)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在 75 分及以上者,按照岗位 招聘人数 1:1 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8 月 26 日进行资格复审。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由市 卫生健康委负责审核,各县(市、区)招聘岗位由各县(市、区) 卫生健康局负责审核。

  (八)体检:8 月 27—28 日进行体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招聘岗位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招聘岗位由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待定。体检将组 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 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 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 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 用。

  (九)考察:9 月 1 日前完成,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 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由各县 (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9月2日—11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保 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内容 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一)聘用:公示无异议的,2020 年 9 月 20 日前按相关 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 的有关政策和《关于印发〈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 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 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 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 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需进行健康排查

  1.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于面 试前 3 日内申领“云南健康码”,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者 方能参加面试。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并开展两次核酸和一次抗体检测。“云南健康码”为黄 码的考生,应提供考试前 7 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 考试。一个月内有境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 考试前 7 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面试。

  3.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 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报考人员坚持参加 面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 门诊就诊。

  4.进入面试现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面试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应按照指引分批进入考场。

  2.面试期间,进入考点的面试人员,不得在现场活动封锁区 域以外的地方流动。

  3.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人与人之间距 离保持 1 米以上。

  4.乘坐交通工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如需咨询相关政策请按应聘岗位所属市、县(市、区) 对应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75-2220960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0875-3037080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0875-8127548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0875-5167172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0875-6121192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0875-7130609

  保山市人民医院:0875-2146769

  保山市中医医院:0875-2135177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75-2120842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0875-2235997

  保山市中心血站:0875-2130299

  监督电话:0875-2136376 0875-2162447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

  附件:《2020 年保山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补充 招聘报名表》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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