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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机构改革:省级年底,省以下明年3月完成

发布:2018-11-20 15:47: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0月13日至14日,中共云南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在昆明举行,会议表示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就《实施意见(讨论稿)》及机构改革方案有关情况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提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委工作要求,确保省级机构改革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位,省以下机构改革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节选)
  2018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过
云南机构改革:省级年底,省以下明年3月完成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0月13日至14日在昆明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委委员71人,候补委员15人。省纪委委员、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省第十次党代会部分基层代表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陈豪作了讲话。
 
云南机构改革:省级年底,省以下明年3月完成
  省委书记陈豪讲话
  全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机构改革作动员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就《实施意见(讨论稿)》及我省机构改革方案有关情况向全会作了说明。
  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就《实施意见(讨论稿)》及机构改革方案有关情况向全会作了说明。
  深化云南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夯实党在边疆民族地区执政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各族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云南新实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全会强调
  深化机构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云南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重要指示精神,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省市县主要机构设置要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
  全会强调
  有效推进机构改革、实现改革的战略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机构改革全过程,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来引领和推进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
  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既要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又要鼓励地方和基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
  要正确处理党政关系,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科学设定党政机构,准确定位、合理分工、增强合力,使党政机构职能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运转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同,形成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
  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通过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要正确处理统和分的关系,既要加强统的层次和力度,实现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全面覆盖;又要坚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更好地发挥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作用,增强党的领导力、政府执行力。
  要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针对突出矛盾和短板,着眼长远制度安排,该精简的精简,该加强的加强,该增设的增设,进一步理顺、规范、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设置。
  要正确处理大和小的关系,宜大则大,宜小则小,更好发挥机构效能和优势。
  要正确处理优化和协同的关系,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科学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党政群、省市县各领域各层级改革的配合联动,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群团工作体系等,推动各类机构、各种职能相互衔接、相互融合,推动各项工作协调行动、高效运行。
  全会指出
  中央和地方机构改革从整体上构成一篇大文章、一盘大棋局。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委工作要求,坚决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总原则,紧盯目标任务,把握关键环节,周密做好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省级机构改革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位,省以下机构改革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努力向党中央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机构改革答卷。
  要扎实做好省级涉改部门的机构调整、职责划转、人员转隶、部门“三定”、新组建部门集中办公及挂牌、超配人员分流安排等工作,做到精密谋划、精心组织、精细实施、精准落实。
  要统筹推进市县两级机构改革,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归并力度,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要以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加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力度,区分情况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更大突破。
  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要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继续完善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查处力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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