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七问七答,读懂云南省机构改革重点

发布:2018-11-14 14:37:5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十届五次全会上传出消息,《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10月25日,云南省政府六家新组建部门挂牌成立。
  10月26日,《云南日报》刊发《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小编就《实施意见》进行梳理,通过七问七答,读懂云南省机构改革重点。
  一、云南省机构改革要解决啥问题?
  有的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
  有的领域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配备不科学,职责交叉、责任不明,权责脱节、效能不高,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有的领域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
  机构改革与“放管服”改革不同步,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
  综合执法体系不够完善,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
  一些领域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不够完善;
  事业单位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
  二、云南省机构改革遵循哪些原则?
  根据《实施意见》,各级党政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省级党政机构数额由中央批准和管理,州(市)、县(市、区)(以下统称“市县”)党政机构限额由中央规定,具体数额由省委实施严格管理。省级政府部门机构职能划入党委机构的,市县要相应划转;市县要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归并力度,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
  坚持上下基本对应,省市县主要机构设置必须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省级党委职能部门和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职能与中央大体保持一致,其他党政机构的序列、规格、名称不要求上下完全对应,可因地制宜,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
  三、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如何体现?
  优化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组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市县党委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调整组建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令行禁止和工作高效。
  负责同一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党委和政府分别设置的,要进行整合;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的事项,可以交由现有工作机关牵头协调或者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解决的,不另设常设办事机构。
  党的职能部门如何优化?
  优化党委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职责配置,加强归口协调职能,强化统的层次和力度,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优化设置各类党委办事机构,可以由职能部门承担的事项归由职能部门承担。
  组织部门
  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党委工作机关,归口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更好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统筹干部管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管理体制。
  宣传部门
  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电影事业、产业发展,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统战部门
  统一领导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更好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民族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和民族地区发展。
  政法部门
  统筹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工作,加快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更好统筹协调政法机关资源力量,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维稳工作系统性,与公安部门分工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推进平安云南建设。
  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改革咋落地?
  组建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省市县分别设立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增强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通的监督合力。
  四、政府机构如何设?职能怎么配?
  调整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以建设开放型、创新型和绿色化、信息化、高端化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方向,以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为抓手,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整合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管理和水、草原、森林、湿地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管理等职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所有国土资源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
  优化林业和草原机构设置,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整合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保护利用,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归口自然资源机构管理,优化自然资源公安管理职责。
  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整合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合省级有关能源管理职责,推动云南能源产业转型升级。
  整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民航发展、铁路建设、运输计划、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职责,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整合优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管理、地质水旱地震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应急管理职责,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强化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职责。
  整合粮食和物资储备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职责,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
  优化文化旅游管理体制,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加大市场整治力度,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抓手,推动云南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
  加强对重要宣传阵地的集中统一管理,更好地推进广播电视行业事业发展。
  优化卫生健康管理体制,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加快老龄事业和养生养老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全民健康促进运动。优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体制。
  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障体制,整合相关部门职责,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边境市县的外事职能,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力量,推动落实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统筹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设置,提升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水平。
  优化信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建立完善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增强信访工作的合力。
  适应云南省禁毒戒毒工作形势和任务,优化调整戒毒管理机构设置。
  五、人大、政协、司法机构怎么改?
  人大机构改革
  进一步健全各级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强化各级人大的社会建设、监察等职责,调整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
  政协机构改革
  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强化政协研究“三农”问题和联系农业界、文艺界等职责,调整完善相关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司法体制改革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和内设机构设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六、事业单位、乡镇机构怎么改?
  群团组织改革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担适合其承担的公共职能。
  社会组织改革
  推进社会组织改革,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由社会组织依法提供和管理。
  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实施改革,确需设置为行政机构的,纳入各级党政机构限额统一解决。
  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加快推进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事企分开。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
  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要体现面向人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特点,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综合设置党政机构,推进管理扁平化和网格化,发挥基层政权的基础性作用。
  跨军地改革
  坚持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配合做好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等跨军地改革,推进公安现役部队改革。
  七、编制总量怎么控?
  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经党中央批准后组织实施,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位;省以下机构改革总体意见经省委批准后报党中央备案;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由同级党委研究提出,由州(市)党委报省委批准后组织实施,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省以下编制总量管理制度,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切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程序和刚性约束,严禁越权审批,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等规定,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
  来源:点赞云南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8 http://www.y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