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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玉溪市江川区区外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公告

发布:2017-09-21 11:10: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云南玉溪市江川区区外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9月28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云南玉溪市江川区区外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公告
  经江川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从区外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⒈玉溪市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⒉玉溪市外选调人员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夫妻一方属我区在职在编人员;②夫妻一方属我区户籍;③父母(含养父母)属我区户籍。
  ⒊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5周岁。
  ⒋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条件,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⒍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在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
  见附表1。
  三、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人岗相宜的原则。
  四、选调程序
  1.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9月2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江川区人才劳动力市场(大街街道星云路西段25号)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玉溪市江川区2017年区外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为打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参加选调考试证明(样式见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近五年履职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市外报名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夫妻另一方的户籍证明材料、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在编人员证明,或父母(养父母)户籍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之一)。证书类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证明类材料需提交原件。提交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
  3.综合考核:采取资格条件及业绩量化评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
  综合成绩=资格条件及业绩量化评分×5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考察评分。
  资格条件及业绩量化评分结果在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公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考察评分:根据资格条件及业绩量化评分和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评分。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中情形之一或不符合本通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不合格。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调入人员,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于影响调动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其它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对选调工作期间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区外选调。
  2.申请人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在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因申请人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负责。
  3.选调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及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监督举报电话:0877-8011802
  咨询电话:江川区人才服务中心 0877-8019970
  附件:2017年玉溪市江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表
  附件:2017年玉溪市江川区区外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017年玉溪市江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区外选调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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