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告(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征收和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主体。为进一步理顺和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更名为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的通知》(马编办〔2016〕28号)规定,经卫计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2017年4月1日开始,将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涉及计划生育方面的违法多生育行为和违法行为实施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工作委托马关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执行。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监督马关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组织实施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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