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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普洱思茅区教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17人公告

发布:2017-03-14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云南普洱思茅区教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17人公告发布。应聘者应持有相应证件到招聘现场报名(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或到校报名。面试和试讲时间: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16日。面试和试讲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招聘会上现场通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思茅区教育系统2017年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7年区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7名,其中,思茅一中3名,普洱二中1名,思茅四中4名,思茅六中1名,思茅一小4名,思茅二小2名,思茅三小2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者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教学基本功。
  (三)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招聘单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三、资格审查
  (一)2015年和2016年的毕业生,应聘时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单位审查。
  (二)2017年的毕业生,应聘时必须提供推荐材料及身份证,到毕业获证后提供相关证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审核,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和试讲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16日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招聘会上现场通知)
  应聘者应持有相应证件到招聘现场报名(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或到校报名,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思茅一中:苏老师 电话:18087998188 (0879)2142284(办)
  普洱二中:姚老师 电话:15925271126 (0879)2200900(办)
  思茅四中:陶老师 电话:18087985961 (0879)2145339(办)
  思茅六中:李老师 电话:13378799026 (0879)2310440(办)
  思茅一小:周老师 电话:18087720008 (0879)2124341(办)
  思茅二小:李老师 电话:18087989138 (0879)2202536(办)
  思茅三小:高老师 电话:18187907055 (0879)2122331(办)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
  1.根据报名情况,首先由招聘单位进行初选,然后进入面试和试讲。
  2.面试和试讲结束后,根据面试和试讲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思茅区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考核
  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个人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核通过。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思茅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八、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
  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012521
  思茅区教育局 0879—8893311
  (二)查询网站
  中国.思茅网(http://www.simao.gov.cn/)
  (三)若此次招聘所需专业教师招聘不足,则另行组织招聘。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就业协议书、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九、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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