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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普洱市民政局公开遴选事业人员公告(第5号)

发布:2016-06-27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讯,2016年上半年普洱市民政局公开遴选事业人员笔试、经历业绩和面试成绩及进入组织考察人员名单已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普洱市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
  事业人员公告
  (第5号)
  根据《普洱市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人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民政局目前已完成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工作。现将各阶段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笔试、经历业绩和面试成绩
  (一)普洱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职位

姓名

考号

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40%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

面试

成绩

面试成绩×40%

总成绩

夏丽琼

20160201014

67

26.8

93.5

18.7

92.8

37.1

82.6

酒  蕾

20160201005

63

25.2

92.5

18.5

93.4

37.4

81.1

郭  云

20160201008

61

24.4

89.5

17.9

92.4

37

79.3

  (二)普洱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

姓名

考号

笔试

成绩

笔试成绩×40%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

面试

成绩

面试成绩×40%

总成绩

张  河

20160202025

68

27.2

86.5

17.3

92

37

81.5

王  钊

20160202098

63

25.2

93.5

18.7

89.4

35.8

79.7

杜  琴

20160202013

63

25.2

93

18.6

89.8

35.9

79.7

  二、进入组织考察人员名单
  1.普洱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职位:夏丽琼
  2.普洱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张  河
  三、组织考察工作的相关要求
  1.考察工作由普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组织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听取群众意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2.若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与资格报名条件不相符等情况,视为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温馨提示
  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或环节中,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的,普洱市民政局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普洱市民政局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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