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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专业综合Ⅱ》考前预测试卷(一)

发布:2014-09-14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政法干警《专业综合Ⅱ》考前预测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1~45题,每题1分,共451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在中国古代,强调“德刑并用”、“德主刑辅”的学派是(    )。


  A.法家


  B.儒家


  C.道家


  D.墨家


  2.当代中国对法学研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根本方法是(    )。


  A.历史考查的方法


  B.社会调查的方法


  C.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


  D.分析和比较法律的方法


  3.不能构成法学体系中独立分科的是( )。


  A.国内法学


  B.法律史学


  C.应用法学


  D.理论法学


  4.关于法的本质的社会控制论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


  A.梅因


  B.韩非


  C.康德


  D.庞德


  5.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的划分依据是(    )。


  A.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


  B.法的渊源与法规范的关系。


  C.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


  D.法的渊源的相对地位


  6.《文物保护法》第27条规定:“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这一规定属于(  )


  A.权利性规则


  B.职权性规则


  C.命令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7.一般而言,《著作权法》属于下列哪一个法律部门?(  )。


  A.行政法


  B.民法


  C.商法


  D.经济法


  8.“事实构成”是指(  )。


  A.构成一个法律事实的相关要素


  B.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


  C.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结合


  D.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的结合


  9.规范责任论认为,法律体现社会的价值观念,是指引和评价人的行为的规范,法律责任的本质是什么?(  )


  A.对违法者的道义责难


  B.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存在


  C.使违法者适应社会生活和再社会化


  D.行为的规范评价


  10.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以(  )为主。


  A.道德


  B.宗教规范


  C.习惯


  D.法律


  11.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


  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


  12.以下关于法律问题的判断,表述错误的是(    )。


  A.法律中的事实判断主要解决客观存在的法律究竟是怎样的这一问题


  B.法律的价值判断是作为主体的入所进行的相关判断,因而它是以主体的取向为尺度,带有主体性


  C.事实判断由于根据的是事实依据,所以不存在真伪的区别


  D.规范分析方法、社会实证方法和历史实证方法都是属于事实判断的范畴


  13.将法的本质归结为理性和正义的西方法学流派是(    )。


  A.古典自然法学派


  B.历史法学派


  C.纯粹法学派


  D.分析法学派


  14.下列关于法律体系、法学体系和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学体系是法系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


  B.在一个国家中,法学体系一般只有一个,而法律体系会有数个


  C.法学体系的范围比法律体系的范围广泛


  D.法学体系是法律体系的基础


  15.下列思想家中,认为法律就是人民自己意志的记录的是(    )。


  A.卢梭


  B.霍布斯


  C.西塞罗


  D.孟德斯鸠


  16.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    )。


  A.确认社会各阶级的政治地位


  B.使民主制度法律化


  C.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D.集中体现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


  17.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代表机关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宪法性文件是(    )。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B.《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D.《共同纲领》


  18.国家制度的核心是(    )。


  A.国体


  B.政体


  C.选举制度


  D.国家结构形式


  19.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


  A.人民代表大会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单一制


  D.人民民主专政


  20.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


  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21.在公民享有的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最基础的权利是( )


  A.经济社会权利


  B.人身自由


  C.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言论自由


  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以后,应当(    )。


  A.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B.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D.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3.下列不属于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是(    )。


  A.抚养教育子女


  B.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C.参加民兵组织


  D.实行计划生育


  24.下列哪些属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


  A.审议自治州、自治县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对属于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C.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也是专门委员会之一


  D.研究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的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审查建议


  25.下列哪些原则是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共有的?<1_)主权在民原则;(2)保护私有财产原则;(3)法治原则;(4)基本人权原则;(5)权力制约原则;(6)议行合一原则。(    )


  A.(1)(3)(4)(5)


  B.(2)(3)(5)


  C.(2)(3)(4)(6)


  D.(1)(2)(5)


  26.关于我国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具体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


  B.1993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在法律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C.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27.现行选举法规定,选民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最多不得(    )。


  A.超过五人


  B.超过四人


  C.超过三人


  D.超过二人


  28.下列有关公民出版自由的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出版自由指公民可以自由设立出版社、出版刊物的权利


  B.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自然延伸,属于公民政治自由的内容


  C.我国对出版物的管理实行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制度,都由国家承担检查、监督的职责


  D.2001年国务院通过的《出版管理条例》,列出了十类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范围的出版物,这属于对公民政治自由的限制


  29.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合并,应当报请哪个机关批准?(    )


  A.国务院


  B.省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大常委会


  D.自治州人大或其常委会


  30.我国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的活动始于(    )。


  A.1979年


  B.1982年


  C.1988年


  D.2004年


  31.旧中国反动派正式公布的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宪法》,又称“贿选宪法”颁布于(    )。


  A.1923年


  B.1947年


  C.1914年


  D.1946年


  32.下列有关国体和政体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国体决定着政体,是政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B.国体是内容,政体是国体的表现形式


  C.国体是国家的内在表现形式,政体是国家的外在表现形式


  D.没有政体,国体也可以存在


  3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C.民主集中制


  D.单一制


  34.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5.某选区选举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额2’人,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一项符合法律的规定?(  )


  A.宣布甲、乙当选


  B.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D.宣布无人当选,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36.传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法官是(    )。


  A.共工


  B.蚩尤


  C.皋陶


  D.黄帝


  37.“观其眸子,不直则吒然”,即观察当事人的眼睛与视觉,无理则双目失神,这就是“五听”制度中的(    )。


  A.“色听”


  B“目听”


  C.“辞听”


  D.“气听”


  38.春秋时期最早公布成文法的诸侯国是(    )。


  A.晋国


  B.鲁国


  C.郑国


  D.韩国


  39.在秦朝,“予盗父母”、“父母擅刑”等属于(    )。


  A.公罪


  B.私罪


  C.公室告


  D.非公室告


  40.最早提倡“亲亲得相首匿”思想的是(   )。


  A.庄子


  B.孟子


  C.公孙子


  D.孔子


  41.“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  )。


  A.《晋律》


  B.《开皇律》


  C.《唐律》


  D.《北齐律》


  42.配有律疏的法律有(  )。


  A.《大中刑律统类》


  B.《贞观律》


  C.《唐六典》


  D.《永徽律》


  4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封建法典是(    )


  A.《唐律疏议》


  B.《大明律》


  C.《元典章》


  D.《宋刑统》


  44.明朝重典治国的侧重点在于(    )。


  A.治吏


  B.治民


  C.治县


  D.治世


  45.清朝第一部完整的成文法典是(   )。


  A.《大清律集解附例》


  B.《大清律例》


  C.《大清律解集》


  D.《五朝会典》


  二、多项选择题(46~50题,每题2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46.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统治阶级的意志(包括法本身),都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这说明(    )。


  A.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B.法的惟一决定因素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C.法不是统治阶级任性和专横的表现,而应遵循客观规律


  D.法是客观见之于主观的东西,即人的主观对客观的反映


  47.某纳税人因偷税被某税务机关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某纳税人与某税务机关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是(  )。


  A.调整性法律关系


  B.保护性法律关系


  C.横向法律关系


  D.第二性法律关系


  48.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等,对于这些责任的归责有一些共同的基本原则,这里的基本原则,是具体法律部门归责原则的基础。在我国,归责原则的论述,以下几点正确的是(    )。


  A.责任法定原则,这个原则是指,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B.公正原则,此点包括对于任何违法行为都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而这也体现了社会对违法行为进行矫正的基本要求


  C.按照公正原则的要求,法律责任的效益原则就不应该予以追求


  D.在一定条件下,基于公正的要求,当出现法定条件时,法律责任可以部分或全部地被免除


  49.法的产生经历了(    )的发展过程。


  A.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


  B.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


  C.从判例到判例法,再到法典化


  D.从法与其他规范的一体到与它们的分化、法的相对独立


  50.依法立法要求(   )。


  A.保证宪法具有最高地位和最高效力


  B.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违宪


  C.一切立法不得与以前的法律相抵触


  D.一切效力低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效力高的规范性文件相矛盾


  三、简答题


  5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52.简述西周时期实行的同姓不婚原则。


  四、分析题(53~55题,每题l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53.甲男因与妻子乙婚后多年无子而长期不和,后甲因见义勇为认识丙女,两人互生爱意,长期同居并生一子。后甲生癌症,病重期间立遗嘱并公证把家庭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留给丙,甲死亡后丙遂持遗嘱找乙要求交付,乙拒绝,二人闹到法院。丙认为甲遗嘱合法有效并经公证,理应按遗嘱继承,而乙的律师认为甲与丙的同居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家庭关系损害了乙的合法利益,法院不应支持。试从法的渊源方面分析二人看法。


  54.1999年11月,某市国家税务局到各高等院校发布招聘通知,招聘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到该局工作,所需专业为计算机、法学、会计,其中该局法制处需要法学毕业生两名,招聘要求是:(1)只要男生,不要女生;(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英语通过六级。A大学法律系1996级本科生刘盈看到招聘通知后,认为自己符合除招聘通知中第一条以外的所有要求,而且她非常渴望到税务机关工作,于是前去报考,但是税务局人事处工作人员告诉她法制处不要女生,刘盈认为税务局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要求税务局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请从基本权利的角度对此案进行分析。


  55.请说明下面这句话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怍淫声异服,奇技奇器已疑众,行伪而坚,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十筮以疑众,杀。”——《礼记。王制》


  直、论述题(70题,l5分。)

 

 


  参寄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法家强调法的作用和法的规范性。儒家从“礼”“仁”出发,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提出“德刑并用”“德主刑辅”。道家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墨家主张以天为法。


  2.C 【解析】我国法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因而它的方法论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的。社会调查的方法、分析和比较法律的方法以及历史考查的方法是日常使用的法学方法论。


  3.C臣解析卫根据各种类别的法律,法学可以分为:国内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根据法律的制定到实施,法学可以分为: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从认识论的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根据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法学可以分为:法学本科、法学边缘学科。但是,以上十一个分科中,应用法学和法学本科不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分科。


  4.D【解析】庞德是关于法的本质的社会控制论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


  5.C 【解析】依据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可将法的渊源分为制定法渊源和非制定法渊源。


  6.C【解析】命令性规则是义务性规则的一种,它规定人们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


  7.B【解析】《著作权法》调整的是著作权法律关系,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属于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应属于民事法律。


  8.B【解析】在法学上,常常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称为“事实构成”。


  9.D【解析】规范责任论认为,法律责任的本质是行为的规范评价。因为该流派认为,法体现了社会的价值观念,是指孙和评价人的行为的规范。


  10.C【解析】原始社会尚未出现阶级和国家k因此不存在法,原始氏族习惯是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


  11.B【解析】(1)法的实施,根据是否需有权机关的干预分为法的适用与法的遵守。法的适用是有权机关的行为。(2)法的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全体公民都必须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从内容上看,法的遵守包括行使法的权利和履行法的义务两个方面。(3)行使法的权利是指人们通过一定的行为,或者是要求他人实施或者抑制一定的行为来保证自己合法权利得以实现。本题中黄某的行为是行使《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举报权的行为,属于法的遵守。


  12.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于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理解。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主要在判断的取向、判断的雏度、判断的方法、判断的真伪方面不同。事实判断也有真伪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其与客体的真实情况是否符合。


  13.A【解析】古典自然法学派将法的本质归结为人的理性和正义,通常又被称为理性主义法律思想,它反对神学和封建统治。


  14.C【解析】法系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类,其存在不以法学体系为前提。法律体系反映的是一国现行的国内法,即各部门法的内容。而法学体系不仅要研究本国现行的部门法,还要研究古今中外的各国法学理论以及国际法等,其研究范围比法律体系要宽泛的多。法律体系的建立也不以法学体系为基础。由于各阶级和派别的意识形态、研究角度以及认识程度的不同,在一国同一时期,可能会出现若干不同的法学体系,但法律体系却是单一的。


  15.A 【解析】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法律就是人民自己意志的记录。


  16.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宪法的核心价值。选项A、D是从宪法阶级本质的角度阐述的,并不是宪法的价值。选项B属于宪法的外在本质,是存在的事实,并非宪法的真正价值。选项C正确。仅现代意义的宪法,其主要功能是通过控制公共权力机关权力的行使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其核心价值在于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17.C 【解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于l931年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


  18.A【解析】国家制度包括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选举制度、地方制度等内容,国体问题不仅是宪法学中的基本问题,也是宪法所规定的各项国家制度中的最重要和本质性的制度,国体与宪法所规定的其他制度之间大体上是一种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19.B【解析】C是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D是我国的国体,都很容易排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包括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所有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还包括有关这些机关的组织和职权以及各个政权机关之间、各个政权机关同人民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制度和原则。因此A也应该排除,答案是B。


  20.C【解析】根据《宪法》第45条第l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可见,公民获得物质帮助的前提是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故选C。


  21.B 【解析】该题考查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定位。作为政治权利和自由的一项重要内容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我国宪法的基本权利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但其并非是基础性的。关于基本权利体系的位阶,学术界的理论探讨并不十分一致,但普遍认为人身权利与自由是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


  22.B【解析】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3.A【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4)依法纳税;(5)实行计划生育、赡养扶助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


  24.C【解析】本题考查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A项错在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需要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B项错在各专门委员会调查研究的问题是与本专门委员会有关的,而非所有问题。D项错在从事该项研究工作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而非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研究完后,有必要时,送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提出意见。


  25.A  【解析】采取排除法,(2)为资本主义宪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6)为社会主义宪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排除(2)、(6)项,因此A是正确的。


  26.B  【解析】l999年宪法修正案调整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规定了“在法律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l993年宪法修正案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基本经济体制,将原来宪法中规定的与之不相适应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27.C【解析】根据《选举法》第38条的规定,选民可以在选举期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28.B【解析】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出版物的形式,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看法。出版自由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自然延伸,属于公民政治权利的范畴。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是错误的。对出版物的审查,我国实行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制度,事前审查主要由出版单位承担,国家一般不予干涉。因此,C项也是错误的。2001年国务院通过的《出版管理条例》,列出了十类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范围的出版物,这是在宪法范围内为执行宪法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而非对公民政治自由的限制,D错误。


  29.B【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4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0.C【解析】本题是一个常识题。我国现行《宪法》是l982年《宪法》。l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第一个修正案;l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第二个修正案。到目前为止,分别于1988年、l993年、l999年、2004年以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


  31.A【解析】“贿选宪法”于1923年由北洋军阀曹锟政府颁布。


  32.D【解析】国体即国家性质,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主要是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包括政权的构成、组织程序和最高权力的分配情况,以及公民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程序和方式。国体决定政体,国体是内容,政体是国体的表现形式。国体相同的国家,由于历史条件和国情的不同,也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政体不是可有可无的,一定的国家政权必须通过相应的政体来体现,没有一定的政体,就不能实现国家权力,离开作为表现形式的政体,作为内容的国体是不能存在的。


  33.A【解析】8是我国的政党制度,C是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D是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都很容易排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着我国的阶级本质,体现了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本质要求,是国家的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向它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4.C【解析】本题考查宪法修正案的规定。根据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第22条,我国宪法上对私有财产权的表述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见,我国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采取相对保障的模式,私有财产权并非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家可以对私有财产权进行必要的限制,甚至征收或者征用。因此,笼统地说“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显然是武断的。


  35.C【解析】该题考查当选资格及另行选举的相关知识。根据我国《选举法》第4l条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由于“仅有甲获得了过半数选票”,所以也只有甲可以当选,排除A、D;《选举法》同时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本法第30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两人”。由于该区候选人名额为两人,在只有甲当选后须按上述规定另行选举一人,即依序确定乙、丙两人为候选人的另行选举,排除B。


  36.C【解析】本题考查中国早期的司法制度。在远古,中国很早就设立了专门的司法官吏,传说舜帝时期的皋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法官。


  37.B【解析】本题考查中国早期的审判制度。“五听”是西周时期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其中“目听”要求“观其眸子,不直则眊然”,即观察当事人的眼睛与视觉,无理则双目失神。


  38.C【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古代成文法运动的内容。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39.D【解析】秦律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强行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


  40.D【解析】“亲亲得相首匿”是指汉朝法律所规定的有血缘或姻亲关系的亲属之间,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不得向官府告发,对于此类容隐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制度。这种主张源于儒家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思想,在汉代被正式确立为刑罚适用原则以后,一直为后世各封建王朝所沿用。


  41.D【解析】北齐为维护封建国家根本利益,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是对危害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把“重罪十条”置于律首,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量。


  42.D【解析】《永徽律》颁布后鉴于当时中央、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每年科举考试中明法科考试也无统一的权威标准的情况,唐高宗在永徽三年(公元652年)五月,以“学未有定疏”,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条义疏奏以闻”,于是长孙无忌、李绩、于志宁、褚遂良等l9人,撰《律疏》30卷奏上,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于永徽四年(公元563年)十月颁行。计分12篇,共30卷,称为《永徽律疏》。其他选项的法律并没有颁布律疏。


  43.D【解析】宋初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宋太祖赵匡胤令窦仪主持修订法律,制定了《宋建隆重详定刑统》l2篇,502条,简称《宋刑统》。太祖下诏模印颁行,这是宋国以来的第一部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朝廷刊版印行、发行全国的封建法典。《宋刑统》颁行以后,做过数次修改,但变动不大,一直沿用到南宋。所以说《宋刑统》是“终有宋之世用之不改”,是宋朝的基本法典。


  44.A【解析】明朝重典治国包括两个方面,而侧重点又在治吏,这与朱元璋早年在民间曾亲睹贪官污吏横行不法导致天怒人怨有关,同时也表明朱元璋对于官吏的清廉对封建官僚政治具有重要意义这一点有较清醒的认识。


  45.A【解析】顺治三年(公元l646年),颁行该法,是清朝第一部完整的成文法典,其体例、条文都沿用明朝旧制,无异于明律的翻版。这部法典实际上没有认真贯彻执行,但毕竞为《大清律例》的制定打下了基础。


  二、多项选择题


  46.ACD【解析】物质制约性是法的本质属性,法根源于社会经济基础,要受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但物质生活条件不是法的惟一决定因素。


  47.BD【解析】纳税人没有依法纳税,破坏了国家的税收征收法律关系,因此纳税人受到税务机关处罚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依赖于税收征收法律关系的第二性法律关系,同时也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48.ABD【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这里要同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相区别,民事责任一般有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三种归责原则。而法律责任归责原则是从宏观上考查所有的法律责任的,即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和效益原则。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法律责任在出现法定条件时可以免除和减轻,例如正当防卫等。还要注意的是,对于公正原则的要求,并不是和效益原则相冲突的,二者可以兼顾。


  49.ABD【解析】法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从习惯到习惯法,从。-j惯法到制定法;从法与其他规范的一体到与它们的分化、法的相对独立的过程而产生。


  50.ABD【解析】依法立法是“有法必依”的一个方面,它要求:保证宪法具有最高地位和最高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违宪;一切效力低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效力高的规范性文件相矛盾。


  三、简答题


  51.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权限等等。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违背;宪法是公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比其他法律要求更加严格。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宪法的通过和批准以及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一般要求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或者3/4以上多数赞成,才能生效。


  52.答:西周统治者之所以实行同姓不婚的原则,主要是基于如下考虑:


  (1)“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即血缘关系近不利于后代的繁衍。


  (2)“娶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即通过婚姻加强与异姓贵族联姻联系,以固结权势,并维护宗族内的伦常关系。


  四、分析题


  53.答:丙的看法是基于制定法的。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制度,制定法泛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或经授权的机关通过的成文法律。制定法中,最基本的细胞是法律条文,但由于法本身的局限性,它只能就普通的法律事实做出规定,而无法穷尽一切可能发生的社会现象。乙的律师的看法是从法理学说、善良风俗等方面来考虑的。本案中甲与丙的同居行为显然违反了公序良俗,破坏了正常的家庭关系和社会道德。实际上,从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的体系角度和合宪性角度来看,我国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在该法律原则之下可以衍生许多真体法律规范。可以想见,立法者对于这种利用遗嘱使非法同居者获得遗产的行为的态度,因此,法律适用者不应拘泥于文字,而应超越字面含义,弥补此处的法律漏洞,对该行为不予支持。应该注意,本书主张的法律解释和法律补充乃是从体系和合宪性的角度,在法律无明文规定N-所使用的法学方法,决不是有法不依。


  54.答:下面对税务局的行为从法理的角度进行分析:


  (1)税务局的行为违反了宪法关于平等权的规定。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这是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称为平等权。平等是一项法律原则,应当是一种资格上的平等,即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平等竞争的资格。从历史上来看,在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规定政府的高级职务只能由士族的子弟担任,普通人家出身的子弟只能担任一些低级职务。这是一种典型的资格上的不平等,如果你出身低微,即使你功劳再大,你也不可能担任高级职务,担任高级职务只是士族阶层的特权。到了唐代,国家实行科举考试,不管出身高低,任何人都可以参加,通过科举考试的选拔,即使出身卑微的人也能够担任高级职务。这是一种任人唯贤、任人唯能的选拔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每个人都有了平等竞争的资格。在我国历史上,男尊女卑长期盛行,妇女在社会、经济和婚姻家庭方面都无法享有和男子平等的地位。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平等经历了一个从理念、原则到具体制度的发展过程,从最初的政治领域发展到后来的社会经济领域,范围不断扩大。宪法在确立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的同时,又分别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婚姻家庭方面规定了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这就使平等不是仅仅停留在理念和原则上,而是在各个领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各个部门法如民法、劳动法、婚姻法等均在各自的范围内作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妇女的平等权在法律层面上有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只是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平等,是一种资格上的平等,还不是事实上的平等。在我国,男女之间、民族之间目前还存在着历史上遗留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要消除这种现象,光靠法律手段是不行的,当然法律手段是促进和保障国家实现事实上的平等的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但要消除男女之间、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其根本途径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应当说,我国在法律制度方面对妇女的平等权的规定是比较全面的,但是在执行法律方面却令人失望。税务局作为国家机关,本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但是它在招聘公务员时公然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剥夺了女生平等竞争的资格,这与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是背道而驰的。


  (2)税务局的行为侵犯了刘盈的劳动权。如上所述,平等权从最初的争取人身权利的平等方面逐步发展到社会经济方面,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源泉。劳动权作为社会经济方面的一项重要权利,在宪法和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2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第23条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税务局在招聘通知中公布了所需毕业生的条件,其法制处需要两名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办理法律事务是男女都能够从事的工作,并非只能由男子胜任,妇女完全有能力胜任这项工作,因此税务局的这硕要求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构成了对刘盈劳动权的侵犯。也许有人提出,税务局有权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来确定招聘哪些人员,刘盈可以选择到其他的单位去工作,刘盈的权利并没有受到侵犯。税务局作为国家机关,在招聘公务员时对所有符合其招聘标准的毕业生都应当一视同仁,不能区别对待,而现在税务局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相同的机会面前对男女毕业生实行差别对待,剥夺了女生平等竞争的资格,这是对女生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当然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如果税务局拒绝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坚持对男女毕业生区别对待,刘盈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依据宪法来处理案件,让宪法进入社会生活,体现出宪法的效力,让宪法的生命和价值发挥应有的作用。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应当依据宪法作出判决,责令税务局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准许刘盈参与平等竞争。


  55.答:(1)这句话的基本含义是指破坏法制、使用邪术以扰乱政治,以及用奇异的事物或狡黠诡诈、貌似博学的言行和装神弄鬼的手段来动摇和蛊惑民心者,一律处死。


  (2)这句话说明了商朝对于政治性犯罪的惩罚除了同夏朝一样严惩违抗王命的行为之外,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镇压“乱政”罪和“疑众”罪。这里所谓“乱政”罪和“疑众”罪,基本上是属于思想政治范畴的罪名,可以任意解释,后世历代王朝都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形式上以此来诛杀异己,这也是中国传统法律的主要特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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