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三做法加强公务员队伍监督管理
云南省公务员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公务员队伍,为推进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在平时工作中加强监督和管理。通过积极推进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健全符合机关部门特点、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行政机关强力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目前,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是在政府自身建设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充分利用设在省公务员局的省政府效能建设工作办公室这个平台,通过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在政府自身建设中对公务员加强监督和规范管理。首先,坚持服务承诺落实情况通报制度。从2008年至今,坚持每个季度将省直行政机关的受理事项的报件数、限时办结数、超时办结数等内容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目前,省直行政机关的限时办结率和投诉回复率均保持在98%以上。其次,通过推进“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和“一线工作法”的实施,重点解决部分行政机关公务员执行政策不到位、执行效果不好,因循守旧、观念更新不够,工作作风不实、服务基层意识不强等问题。第三,加强督促检查。在推进效能建设的工作中,督促各级行政机关采取公布各部门投诉举报电话、聘请特约监督员等措施,对公务员的工作情况实施全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和“挑刺”,建立了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制度和民意反馈制度,坚持每年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等社会各界聘请40多名特约监督员,对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同时,还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这些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目前已将政府效能建设工作纳入省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分。2013年,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与监督处获省政府自身建设组织推进奖。
三是在申诉工作中加强监督和管理。省公务员局组织了省、州(市)、县三级公务员管理部门近300名干部集中培训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惩戒申诉法律法律法规,邀请国家局有关领导授课,提高了全省各级、各部门开展纪律惩戒申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云南省还建立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备案制度,加强对纪律惩戒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采取会议协商、电话指导等方式,及时指导各州市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惩戒申诉工作,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惩戒申诉工作的规范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