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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技师学院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2013-06-19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云南技师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云南技师学院隶属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一所集全日制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为一体的技工院校,位于昆明市安宁昆畹中路23号。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关于同意云南技师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的批复》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并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云南技师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和工作经历;


  5.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2周岁以下(198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或来信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24:00。


  报名咨询电话:0871—3648723;0871-8616780


  2.报名流程:


  登录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云南人才网电话:0871-3648723)


  3.网络交费:


  网络交费的时间为:2012年7月1日9:00至7月2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12年7月4日9:00至7月5日24:00。


  5.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初审


  云南技师学院依据招聘职位条件在网上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云南技师学院组织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就业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4)4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应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不符合面试资格要求的,取消该岗位。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缴费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名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考试费人民币100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职业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占40分,以闭卷的形式进行。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该岗位取消。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待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


  以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


  由云南技师学院按计划招聘数等额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和云南技师学院网站(www.yncts.com.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职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五、其他问题


  (一)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凡有作假、作弊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录入不诚信名单。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未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自愿放弃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即取消该岗位的笔试或面试)。


  (三)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所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不合格或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该岗位。


  (五)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省纪委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1—3635387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进行咨询。


  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ynhrss.gov.cn


  云南技师学院网站网址: http://www.yncts.com.cn


  云南技师学院地址:昆明安宁市昆畹中路23号


  联系电话:0871-8616780       联系人:黄老师

 


  附表:


  《云南技师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云南技师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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