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 云南公务员考试 >> 公开选调

昆明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不含法检系统)

发布:2013-06-18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昆明市各级机关(不含法检系统)2011年 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昆明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通知》规定,现将昆明市各级机关(含驻昆明市的省直管工商、地税、质监系统,不含法检系统,下同)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安排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首次资格复审的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相关规定,2011年共有2116人进入昆明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面试资格复审程序,具体人员名单请从以下网址下载查看(省公务员局网站考试录用专栏):
  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521ece75f2134b419a4f8a658ca4bb8b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7月20、21日(星期三、星期四)9:00-12:00,13: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云南省警官学院警体馆(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与招考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由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具体资格审核单位是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其中:
  报考市级单位(包括市直管的昆明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各县市区分局)的考生由市级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资格;
  报考县级及以下单位的考生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资格;
  报考驻昆明市的省直管工商、地税、质监系统的考生分别由昆明市工商、地税、质监部门负责审核资格。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两份)及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对具体审核条件所需证明材料有不清楚的,可咨询各招录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电话附后)。
  注:资格复审时请考生认真对照招考公告及其所附的《报考指南》(含补充之一、之二、之三)提供相关材料,并打印一式两份资格复审确认表。下载招考公告、《报考指南》网址:
  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a00115fe5eea48f0b8578b783ac38744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盖章,《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由审核单位留存。
  5.资格复审后,若遇考生的证明材料与其网络报名信息不符合或考生未按时参加复审而空缺的该岗位面试名额,可在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于面试前,即7月27日(星期三)17:00以前直接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符合或无人递补的岗位,仅对已符合人员进行面试(如无人进入面试的岗位,则取消招录计划)。
  递补人员名单于7月25日(星期一)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根据岗位不同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方式,其中: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的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二)面试时间
  7月28、29、30、31日共四天(星期四、五、六、日)。
  各岗位具体的面试时间安排请于7月18日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询。
  (三)面试地点
  云南省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50前到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报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确认表》原件参加面试。
  2.8:0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再参加面试。
  3.考生须认真阅读《昆明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自觉、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4.考试成绩公布。
  ①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的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低于此合格分数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察。
  ②考生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于考生面试结束当天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综合成绩 = (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 + 最终面试成绩)×0.5
  其中算式中的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三、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详细查阅《云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指南》等相关公告规定。


  四、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或咨询电话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316067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34668、3331166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3163639
  昆明市公安局 3015331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3133393
  昆明市司法局(市劳教所主管单位) 3132297
  昆明市财政局(市会计监督局、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管单位) 3526824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就业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劳动监察队主管单位) 3352278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市征地管理处、盘龙国土所主管单位) 3186164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4151438
  昆明市环保局(市危废管理所主管单位) 4108203
  昆明市规划局 3189961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管理处主管单位) 3166250、3114102
  昆明市农业局(市渔业执法局、动物卫生监督所主管单位) 4149472
  昆明市水务局(市水政监察、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主管单位)4199835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主管单位)3823916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4618550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3189693
  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3960598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3623966
  昆明市轿子雪山风景区、倘甸工业园区管委会 8969952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77517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614615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171229
  中共西山区委组织部 8233278
  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046909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 8693906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681445
  中共东川区委组织部 2121220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21220、2138552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894873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7790274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796492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668162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62521
  中共宜良县委组织部 7529753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529606
  中共呈贡县委组织部 7470530
  呈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470039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11846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 7911046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913814
  禄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905586
  以上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昆明市各级机关(不含法检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公务员局
  2011年7月14日


  
  附件:

    昆明市各级机关(不含法检系统) 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封闭期间,若发现考生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身份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并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考场。
  三、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面试考场,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再参加面试。
  四、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穿、配戴具有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等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作答。
  六、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重复一遍题目,每次答题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七、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宣读完成绩并签字确认后考生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综合成绩的岗位排名于面试当天结束后在中共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八、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其他面试纪律的,取消面试资格。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y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