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选调人民警察通告
2012年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麒麟区人民政府批准,2012年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刑事科学专业技术人员12名。按照《曲靖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公开选调刑事科学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申报选调计划、发布选调通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计划
  2012年,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计划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2名刑事科学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详见《2012年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公开考试选调人民警察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普通招生计划生(如第一学历是中专的,必须是公安警察院校毕业,又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3.取得刑事科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胜任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素质和履职资格条件;
  6.云南省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在编人民警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由报考人持相关材料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政工室提交报考申请。材料审核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公开考试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刑事科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3张。
  (三)发放《准考证》
  笔试3日前,发放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计划表中有关年龄的计算精确到日,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时间。以10月22日报名为例:“35周岁以下”指1977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2.普通招生计划生是国民教育毕业生中的一种。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
  3.报名咨询电话:0874-3393038、0874-3126424。
  五、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内容:1.政策理论、法律知识和刑事科学技术理论,占笔试成绩的4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2.信息化运用,占笔试成绩的60%,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成绩=政策理论、法律知识和刑事科学技术理论×40%+信息化运用×60%。
  笔试时间: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地    点: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六、面试
  (一)笔试成绩满60分(含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领导小组临时抽调7人组成。
  (三)结构化面试的内容和计分方式:1.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占面试成绩的40%;2.刑事现场勘验技能考试,占面试成绩的60%。考生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40%+刑事现场勘验技能×60%。
  (四)面试时间、地点: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面试监督:面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至选调工作结束。
  七、综合成绩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刑事现场勘验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信息化运用考试得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由选调办公室组织报考人员到县及县以上医院体检。
  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
  体检或考察中,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报考人员放弃,将按照岗位数,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如出现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以及其他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公务员选调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曲靖市麒麟区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0874—6177170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132229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纪委:0874—3393033
  十、本通告由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公开考试选调人民警察计划表。doc
  2、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公开考试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2012年9月29日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