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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公务员面试指导:面试考前关注社会现象

发布:2013-05-31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我们考生除了把握近两年的真题之外,还要掌握哪些社会现象呢?首先要注意不要一味的追求押题之说,应该看到题目的背后往往反映出一个社会现象,这个事件不是个性事件,而是已经成为了共性的社会现象。


  举例说明:近期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中小学生安全的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在拥挤踩踏、校舍倒塌、校园暴力等活动中,“不法分子”成为此类恶性事件排在第一位的原因。可以看出这些事件已经形成了一种社会问题,面对这些恶性事件,各个政府已经采取了措施应对,那么这个现象的切入角度可以是:如果你作为校园的负责人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答题思路】:


  1、做到安全常识人人皆知,每所学校都要有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使学生掌握基本自救自护技能。


  2、实行校园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


  人防方面,教育部门要为学校配备必要的保安人员,落实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假制度,农村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幼儿园和社区建立“联防队伍”,形成学校、家长、联防队伍相结合的保护队伍;物防方面,在学校建设中,要特别突出校舍安全性能,配备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安装警示标志; 技防方面,要在学校门口和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设施。


  举例说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月28日出台《关于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意见》,首次将企业是否涨工资列为企业每年的劳动保障证年检和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的重要内容。今后,企业如果没有按要求执行工资指导线,将可能受到相应处罚。你如何看待这一规定?


  从这个新闻考生应该意识到2010年以来,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随后,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天津、山西、山东等十四个省市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过20%。那么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月28日出台《关于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意见》更加具有现实意义,使得职工工资问题切实落到实处。


  【答题思路】: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一行为体现了政府关注民生,正逐渐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当前经济形势低迷的形势下,将是否涨工资列入企业的考核内容,对于保障低收入人群工资分配更具有现实意义。


  由于我国职工工资增长难是普遍问题,尤其是一线职工收入偏低,企业在经营收益后应当按比例给员工增加工资,调节内部收入分配差距,但是真正的落实却很难;工会在工资涨幅中没有起到保护工人利益的作用,因为只有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才具有法律效力。政府的工资指导线缺乏强制性,难以约束已经市场化了的企业。


  针对以上原因我们应当对职工加大法律宣传,提高保障自身权利的意识;政府引导企业主动给员工加工资,工资增长应向关键、艰苦岗位,一线岗位倾斜,缩小企业内部工资差距;工会应通过工资指导线重点与企业协商工资增长的具体额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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